关于做好校第二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青年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范同军 发布时间:2019-04-04 浏览次数:368 |
各分工会: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下称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现将校第二届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女工委”)和青年教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工委”)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资格和条件 1、候选人可以是“两代会”代表,也可以不是“两代会”代表。 2、女工委委员建议人选应为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有一定影响力,热心女教职工工作的女性教职工。 3、青工委建议人选应为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热心青工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教职工,男女不限。 二、候选人推荐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分会、教辅党总支和后勤党总支需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2名(女工和青工各1名),鉴于机关党委下设6个分工会,需推荐候选人建议人选4名(女工和青工各2名); 2、各分工会在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候选人条件,组织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分工会推荐情况和候选人要求,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 3、候选人建议人选报校工会,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扎实把推荐工作组织好。 5、推荐工作应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的原则,真正把那些具有强烈工作责任感,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热爱女教职工工作和青年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的同志推荐出来。通过换届,真正使新一届“女工委”和“青工委”精干高效,充满生机活力。 三、推荐时间 请选举单位于4月10前将推荐结果报送校工会。 附件:第二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青年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