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第十八届“青年教师优秀论文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布人:范同军 发布时间:2019-06-20 浏览次数:469 |
各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我校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校工会、科技处、人事处、关工委决定举办校第十八届“青年教师优秀论文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凡于2018年1月-2019年5月31前(以后评审将按照学年周期)公开发表或被SCI、EI、CSSCI收录的论文,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校青年教师。为扩大获奖面,已两次获一等奖以上奖励(含一等奖)或累计获奖已达三次的作者不再接受申报。 二、申报要求:每人限报一篇;所报论文必须是发表在三类及以上刊物上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三、申报办法: 1.拟申报奖励的青年教师(含机关、教辅及总务后勤等部门的教师)请将申报材料(①下载填写《 青年教师优秀论文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一份;②期刊版权页、目录页及论文复印件一份;③期刊原件;④一类、二类收录论文的收录证明原件及JCR分区佐证材料经学院(部)认定后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报专业所在学院(部),由各学院(部)签署意见后汇总后统一报送。2.为规范评选程序,请各学院(部)于6月27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送交校工会,并将参评人员名单和论文名按样表格式(附件3)汇总后的电子版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ah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3.非教学部门的兼职教师论文送交至专业对口学院一并进行报送参评。 四、奖励设置:评选按文科组、理科组分开进行,各组按收到论文总篇数的2/3设立总奖数。奖项分设特等奖、一等奖 、二等奖,其中一、二等奖分别以总奖数的2/5和3/5设置,特等奖在一等奖中酌情产生。另设两个优秀组织奖,并对获奖单位给予奖励。
附件:
校工会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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