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女教职工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发布人:范同军 发布时间:2020-10-21 浏览次数:581 |
各分会、各委员会、各有关部门: 近年来,各分会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和支持下,在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目标和学校“十三五”规划,推进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工作卓有成效。为促进二级分工会工作,表彰先进,根据校工会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工会系统先进分工会、优秀教职工文体协会、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第七届先进女教职工以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先进分工会”评选工作 ㈠评选条件: 1.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独立开展工会工作,在增强教职工凝聚力方面取得有效成果。 2.已形成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分工会努力的工作机制,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能及时规范召开二级教代会,扎实推进民主管理并取得一定成效。 3.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师德师风教育建设工作,在全面提升教职工素质,构建和谐校园,在推动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中成绩显著。 4.切实履行维护职能,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服务意识强。 5.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和单位各项活动,活动中参与率高,成绩突出。 6. 分工会在增三性 (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四化(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中成绩突出。 ㈡评选名额:机关组(机关、教辅、后勤)共评出4个,学院组共评出5个。 ㈢评选办法:各分会对照条件,填写《先进分工会申报表》,并对照评选条件撰写800字以内的实绩材料由分工会主席向评选委员会汇报,由本次评委会评选产生先进分会。 ㈣奖 励:颁发奖牌和奖励活动经费。 二、优秀教职工文体协会评选工作 ㈠评选条件: 1.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管理规范。 2.活动开展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经费管理规范。 3.活动开展正常,参与面广,活动质量高,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4.积极完成校工会安排的任务性活动及委派参加的对外交流比赛。 ㈡评选名额:在现有的12个教工文体协会中,评选出4个。 ㈢评选办法:各协会对照条件,填写《优秀教职工文体协会申报表》,并对照评选条件撰写800字以内的实绩材料,协会负责人向评选委员会汇报,评委会评选产生优秀教职工文体协会。 三、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㈠评选条件: 1.优秀工会干部候选人必须是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工委、青工委或分工会委员会成员;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可以是工会干部,也可以是工会一般会员。 2.关心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注重师表形象,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和完成工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本单位民主政治建设,在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文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4.关心教职工生活,倾听教职工的呼声,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做教职工的贴心人。 5.认真学习,积极建言献策,关心重视工会宣传信息工作。 ㈡评选名额:优秀工会干部10名,工会工作先进个人20名左右。 ㈢评选办法:各分会推荐1名候选人,需经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同意后推荐,各专门委员会推荐1-2名候选人,候选人填写《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并附300字以内实绩材料,由本次评委会评出。 ㈣奖 励: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物质奖励。 四、“先进女教职工”评选工作 ㈠评选条件: 1.候选人应为2018年以来获校级以上综合奖励或荣获校级“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教学骨干”、“管理骨干”、“学科骨干”荣誉的女教职工。 2.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第一线做出了突出成绩。 3.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4.注重为人师表,坚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5.关心集体、团结同志,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㈡评选名额:评出10名。 ㈢评选办法:学院以分会为单位,机关、教辅、后勤等以党委(总支)为单位,经党、政、工集体研究在本单位推荐1-2名候选人,填写《先进女教职工推荐审批表》,并附800字以内事迹材料,由本次评委会评出。 ㈣奖 励: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物质奖励。 五、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㈠评选条件: 1.抗疫先进集体:在疫情防控期间,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单位教职工广泛参与一线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在值班值守、线上教学、人员排查、物资保障、科普宣传、心理疏导、应急处置、后勤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2.抗疫先进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当好“战斗员”“宣传员”“保障员”,积极投身到抗疫工作、线上教学和复学复课工作中,在值班值守、人员排查、体温测试、爱心捐赠、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以及门岗值班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疫情防控做出重要贡献。 ㈡评选名额:抗疫先进集体5个,抗疫先进个人10名。 ㈢评选办法:先进集体需经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同意后推荐,填写《抗疫先进集体申报表》,并附800字以内实绩材料,由本次评委会评出。 先进个人由各分会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2名候选人,需经所在单位党委(总支)同意后推荐,候选人填写《抗疫先进个人申报表》,并附300字以内实绩材料,由本次评委会评出。 ㈣奖 励: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物质奖励。 六、评选要求 1.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为主任委员,有关单位负责人,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评选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 2.各分会的推荐工作应在所属党委(总支)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条件,确保质量。 3.各分会要对申报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认真审核,将申报表、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一式二份,由所在党委(总支)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11月4日前报校工会。 4.事迹材料应侧重近三年来的工作实绩,已于上一届获得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原则上不推荐,若需推荐要着重看其工作中的创新和新的突出表现。 5.本次评比的荣誉不兼得,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附件: 1. 先进分会申报表.doc 校工会 2020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