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教工之家”“阳光家园”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范同军 发布时间:2021-03-09 浏览次数:679 |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工之家”“阳光家园”建设水平,努力把基层分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发挥教工之家聚人心、助成长、促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校工会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教工之家”“阳光家园”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与考核评估 1.3月上旬:各工会对照《 “教工之家”建设考核标准》(附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 2.3月中旬:各工会对照《 “教工之家”建设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评,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在3月24日前填写好《 “教工之家”创建申报表》(附2)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上交到校工会。 3. 4月上旬:校工会将组织部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创建申报材料进行评估,审核通过校工会将根据申报拟定的创建经费预算给予一定支持。 4.5月上旬:校工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创建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核评估主要形式: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教工之家”“阳光家园”场所、设施建设情况;查阅工会工作台账和相关材料等。 5.5月上旬:校工会将组织召开评审会,根据《 二级“教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试行)》中的建家标准与等级,拟评出“合格教工之家”“先进教工之家”“模范教工之家”,授予相应称号。校级“模范教工之家”将择优推荐参加上级工会评选。 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工会要拓展思路,创新工作,积极开展创建独具特色的“教工之家”、女职工“阳光家园”,提升广大教职工的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2.以评促建,评建结合。各部门工会要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
附件:1. “教工之家”“阳光家园”创建申报表.docx
校工会 2021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