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第三届青年教职工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
发布人:范同军 发布时间:2021-11-24 浏览次数:676 |
各分工会,各学院团委: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丰富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培育提升教职工艺术素养,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工的爱国、爱校情怀。经研究决定举办校第三届教职工十佳歌手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奋斗百年路 迈向新征程 二、主办单位:校工会、校团委 三、承办单位:校工会青工委、校工会女工委 四、参赛对象:全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五、比赛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赛地点:学术报告厅 七、比赛要求: 1.各分工会、各学院团委要在所属二级党委(总支)领导下,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并自行推荐或遴选1个节目参加此次活动。 2.既可以采取独唱形式也可以组合形式,但是组合人数不超过4人,可跨学院自由组队。 3.评分内容包括四个方面:音准音色、演唱技巧、舞台表现力、整体效果。提倡选手增加适合舞台展示的任何表演形式。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前十名的选手为“十佳歌手”。从参赛选手中评出最佳台风奖、最佳创意奖各1名,优秀奖若干。评出最佳组织奖2个。 4.参赛曲目要求:健康向上、形式活泼,展现青春气息。 5.演唱方式要求:流行、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均可,不限。 6.舞台背景视频、演员服装、所需道具自备。 八、奖项设置 1.十佳歌手:奖金、荣誉证书和奖杯 2.最佳台风奖:奖金、荣誉证书和奖杯 3.最佳创意奖:奖金、荣誉证书和奖杯 4.优秀奖:奖金、荣誉证书和奖杯 5.最佳组织奖:奖金、荣誉证书和奖杯 九、其他 1.报名遴选。2021年11月30日前,以二级党委(总支)为单位自行组织选拔或者推荐。请各领队按照要求将报名表(见附件)以及参赛选手照片一张(后期宣传)、参赛伴奏以及比赛背景视频一并打包后(单位+名称,如:计算机学院王鸣鹃)于11月30日之前发至活动联系人,并加入十佳歌手微信群: 联系人:王鸣鹃,18855359946;邮箱:369341762@qq.com 2.宣传展示。2021年12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的信息制作成微信,通过 官微、校团委官微进行展示。 3.现场比赛。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比赛时间另行通知。各分工会、各学院团委自行组织师生代表现场加油,自行安排现场气氛营造的方式。各学院团委负责通过第二课堂系统组织学生参与,作为美育教育的重要内容,赋予美育学时,抓好组织管理。
校工会 校团委 2021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