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
发布时间: 2010-07-13 浏览次数: 689

  省教育工会领导为我校授牌

近期,我校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省教育工会领导受托颁发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奖牌和证书。

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为落实党中央书记处提出的“工会要成为职工之家”的要求而开展的创建活动,共分为四个级别,“全国模范之家”为最高级别的荣誉称号。评选指标分为四大块:职工教育,寓教于乐;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职工说话办事,做好维护工作;工会组织自身建设。此前近十几年来我省仅有两所高校获此殊荣,今年表彰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我省高校仅我校一所。

上级工会组织在推荐我校时认为:近年来,学校党政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高度重视工会工作,以建设职工之家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和在现代大学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建家机制、丰富建家内涵、拓展建家内容、深化建家实践,特别是在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同时,工会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履行基本职责,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强化师德建设;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文体活动,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会四项职能的实现值不断提高,得到了广大教职工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是学校党委重视和支持,全校广大教职工、工会会员、工会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要以此为新的起点推进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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