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各学院(部):
根据《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和《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程序和指标
1.评选范围:2013级在校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在参评范围内)
2.评选程序: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并等额推荐,学校评定
3.各学院推荐名额: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2人,二等奖学金6人)
电气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3人,二等奖学金9人)
纺织服装学院:(二等奖学金1人)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2人,二等奖学金5人)
管理工程学院:(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1人)
艺术学院:(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5人)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二等奖学金1人)
数理学院:(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1人)
人文学院:(二等奖学金1人)
体育学院:(二等奖学金1人)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2人)
二、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要求材料完整,认定准确,如有不实,则将直接取消该生评奖资格,并相应减少所在学院的评奖指标,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名单
2.《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表》
3.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参加科研项目,填写《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验证报告》;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学术论文复印件
三、推荐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