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各学院(部):
根据《
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2号)文件要求,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对照《
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研字〔2014〕14号)文件中的岗位设置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三助”助教岗位,岗位聘期为一学期。
2.助教岗位由设岗教师或教学单位提交《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
3.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申报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