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和《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和《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
2013级研究生(201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因享受学业奖学金,所以不参加优秀奖学金评比)
(二)分配指标
1.一等奖学金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 人
电气工程学院 3 人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人
艺术学院 1 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
2.二等奖学金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6 人
电气工程学院 9人
纺织服装学院 1 人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5人
管理工程学院 2 人
艺术学院 4 人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1人
数理学院2 人
人文学院1人
体育学院 1 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2人
(二)报送材料
1.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传送至xsgz@ahpu.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2.《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纸质各一份)电子版本以学院为单位传送至xsgz@ahpu.edu.cn邮箱;
3.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参加科研项目,填写《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验证报告》(加盖科技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学术论文复印件(二类及以上文章需提供收录证明);
7. 学院公示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一)评审对象
2013级研究生、201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推荐指标(评选比例要求:按照毕业研究生人数10%的比例,最终评选出24人)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4 人
电气工程学院 9 人
纺织服装学院 1 人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4人
管理工程学院 1 人
艺术学院 3 人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1 人
数理学院 1 人
人文学院 1 人
体育学院 1 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人
(二)申报材料
1.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传送至xsgz@ahpu.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2.《 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纸质各一份)电子版本以学院为单位传送至xsgz@ahpu.edu.cn;
3.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填写《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验证报告》(加盖科技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学术论文复印件(二类及以上文章需提供收录证明);
7. 学院公示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三、评选必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需在学院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优秀奖学金相关材料于5月25日报送至研究生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相关材料于6月13日报送至研究生部,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