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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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和《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和《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评审对象

2013级研究生(201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因享受学业奖学金,所以不参加优秀奖学金评比)

(二)分配指标

1.一等奖学金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

电气工程学院 3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

艺术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1

2.二等奖学金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6

电气工程学院 9

纺织服装学院 1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5

管理工程学院 2  

艺术学院 4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1

数理学院2

人文学院1

体育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二)报送材料

1.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传送至xsgz@ahpu.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2.《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纸质各一份)电子版本以学院为单位传送至xsgz@ahpu.edu.cn邮箱;

3.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参加科研项目,填写《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验证报告》(加盖科技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学术论文复印件(二类及以上文章需提供收录证明);

7. 学院公示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一)评审对象

2013级研究生、201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推荐指标(评选比例要求:按照毕业研究生人数10%的比例,最终评选出24人)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4  

电气工程学院 9

纺织服装学院 1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4

管理工程学院 1  

艺术学院 3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1   

数理学院 1

人文学院 1

体育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二)申报材料

1.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传送至xsgz@ahpu.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2.《 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纸质各一份)电子版本以学院为单位传送至xsgz@ahpu.edu.cn

3.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填写《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验证报告》(加盖科技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学术论文复印件(二类及以上文章需提供收录证明);

7. 学院公示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三、评选必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需在学院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优秀奖学金相关材料于525日报送至研究生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相关材料于613日报送至研究生部,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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