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毕业研究生各班级:
2016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将陆续结束,为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及毕业离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6月6—8日 | 学位分委员会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推荐优秀学位论文等 | |
研究生部审核毕业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交费情况 | ||
6月1 -12日 | 编制就业派遣方案 |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办理党组织关系迁移、户口迁出工作 | 党组织关系迁移由各学院组织 | |
6月8日下午5:00 | 报送相关材料 | 所有材料务必报送研究生部 |
6月8 -12日 | 研究生部整理、审核学位申请材料、优秀论文申请材料、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 | |
6月15日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学位授予,评选优秀学位论文 | |
6月16日 | 上报就业方案、办理就业报到证 | |
6月17日 | 毕业典礼,授学位证书,优秀学位论文颁奖,合影 |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6月14-17日 | 办理离校手续 | 15、16日宿管办集中办理宿舍有关手续 |
6月17日 | 发放报到证,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等 | 到各自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签名领取 |
6月18日 | 毕业生打扫寝室、学生离校,组织有关部门对宿舍及离校情况进行检查 | 中午12点之前,所有毕业班研究生全部离校 |
6月底 | 整理毕业生档案 | |
7月初 | 转存及寄送相关档案材料 |
附件:离校通知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