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各培养单位:
根据《 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6-2017学年第二批研究生“助研”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如下:
1. 研究生“三助”中“助研”岗位聘期按照设岗教师申请的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学年。
2. 对照《 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研字〔2014〕14号)文件中的岗位设置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助研”岗位。“助研”岗位由项目主持人提交《 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
岗位设置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申报的研究生“助研”岗位,于11月7日前将岗位设置申请表纸质版(份数见相关岗位设置申请表下方备注)及《研究生第二批“助研”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请加盖院章)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报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