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各学院:
根据《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奖励办法》(校研字〔2016〕19号)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17届应届毕业生(委培生除外)
二、推荐指标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4 人
电气工程学院 4 人
纺织服装学院 1人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 人
管理工程学院 1 人
艺术学院 5 人
数理学院 1 人
人文学院 3 人
体育学院 1 人
外国语学院 1 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人
评选比例要求:按照毕业研究生人数10%的比例,最终等额推荐24人(指标可空缺)。
三、申报材料
1.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传送至xsgz@ahpu.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2.《 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纸质各一份)电子版本以学院为单位传送至xsgz@ahpu.edu.cn;
3.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学术论文复印件(二类及以上文章需提供收录证明);
7. 学院公示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四、有关要求
1.评选必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需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优秀毕业研究生相关材料于6月13日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