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95号)精神,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精准帮扶,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截止7月3日我校2017届离校仍未就业毕业生。
二、信息采集内容:身份证号码、姓名、毕业院校、学位、学历、生源地、归属地、联系方式等,请根据信息采集内容模板要求认真填写。
三、信息采集上报:请各学院于7月4日前将电子档《 离校未就业信息采集表》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xsgz@ahpu.edu.cn
四、信息采集要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是实施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重要环节,是跟踪掌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有效手段,更是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就业服务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指标体系和信息模板的要求,认真采集登记并按时报送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确保信息全面、真实、不漏项、无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