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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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修订)2019年 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各硕士点:

依据《关于制定(修订)2018年 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校研字〔2018〕4号)精神,硕士点培养方案执行周期一般为三年,结合部分学制变化和新增硕士点等新情况,需要对2019年研究培养方案进行制定(修订)。现就制定(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1.学制发生变化的硕士点培养方案需重新修订培养方案;

2.新增硕士学术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点需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

3.其他硕士点的培养方案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4.所有硕士点培养方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精神,把《论文写作指导》(学时16,学分1)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同时非学位课总学分保持不变;

5.具体制定(修订)培养方案按照校研字〔2018〕4号文件要求执行;

6.2019年6月10日之前,将培养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研究生部培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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