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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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三年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设计)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 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设计)实行开题报告论证的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就2018级三年制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设计)开题论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开题对象

2018级学术学位、公共管理、艺术和非全日制生物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开题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须在本学期十三周(11月底)前完成,特殊原因需延迟的应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部备案。开题报告会日程安排应于开题前一周报研究生部。

三、相关要求

1.开题报告会应公开进行,各学院根据学科组织5-7名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形成书面意见,做出是否通过的决议。

2.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课题研究与论文撰写阶段,未通过者可在1-2个月内重新开题,仍未通过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开题报告通过后,所定题目及主要研究内容不得改变,如确需变化的,须经导师同意,按文件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重新开题。

四、材料报送

开题报告会结束一周内,提交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部:

1. 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记录表(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完成相关签章,纸质一份);

2.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管理系统开题报告结果查看中导出打印,纸质一份)。

 附件:研究生网上提交学位论文(设计)开题申请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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