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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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次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17〕28号)、《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9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2019年第二次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硕士学位申请的程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在职工程硕士和2019年6月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评审申请

1. 时间安排: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0月25日。

2. 基本操作程序:

在职工程硕士:按照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和必修环节等培养过程,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同意,可申请学位论文评审。

全日制硕士:(1)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位→学位论文评审管理→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2)学生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后,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导师→学位论文管理→论文评审评语管理,导师根据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审情况,填写导师评语,对是否同意送审论文给出结论。

三、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检测

1.所有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外审之前必须进行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检测。每篇学位论文免费提供一次检测和一次补测。

2.论文制作:学位论文要严格按《 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书写和排版,采用统一设计的论文封面(参见校园网研究生部网页),并按照《 关于实行研究生论文盲审的暂行规定》制作检测论文。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检测和送审。

3.论文提交:须由导师本人将预审通过后的论文(送审版)电子稿提交给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于11月4日之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部。论文(送审版)电子稿(PDF格式)的名称一律使用“学院名称+学号+姓名”的命名方式。论文(送审版)检测完毕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研究生,并严格按照《 硕士学位论文文字重合检测及结果处理暂行办法》(研字〔2011〕4号)文件规定,对检测结果进行处理。因第一次检测不符合要求,经修改后,需进行第二次检测的论文(送审版),于11月10日提交研究生部检测,仍不符合要求,不予送审。

四、论文送审

本次研究生学位论文仍采用双盲评审。

1.在职工程硕士:须将以下材料11月10日前报所在学院(延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1)送审论文: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与论文(送审版)电子稿相同的纸质版论文);(2)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一式两份,可在校园网下载,填写封面上“论文题目”、“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后打印)。

2.全日制硕士:论文送审采用网络评审系统进行,研究生部对符合重合百分比检测要求的论文(送审版)将通过评审系统直接上传送审。

五、论文评阅结果反馈

1.导师要指导和督促研究生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所有返回论文均需填写《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情况审核表》。

2.专家评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需经导师审阅、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申请。专家评审意见均为“同意答辩”的,经导师同意后,直接进行答辩申请。

3.评阅结果具体依据《 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评估办法》(校研字〔2017〕12号)执行。

六、学位资格审查

1.各学位分委员会对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2.各学院12月4日前将本次学位申请研究生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部备案(纸质、电子各一份)。

七、组织答辩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在12月11日前完成,不得随意推迟答辩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各学院提前一周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及答辩安排报研究生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组织答辩。在正式答辩之前,各学位点应组织预答辩。

2.在答辩前三天,需将学位论文送达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

3.答辩秘书应及时整理答辩记录和决议,统计并附答辩表决票,交学位分委员会审查。

4.答辩后,研究生根据论文评审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后提交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5.研究生秘书汇总以下各种材料,并于12月11日前统一交研究生部。

(1)硕士学位申请书(二份);

(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情况审核表》(一份);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4)学位论文(二册)、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

(5)毕业生登记表(二份);

(6)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汇总表(纸质、电子各一份);

(7)研究生成绩登记表(三份,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

(8)学位授权信息核对表(一份,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

6.毕业生离校前必须由研究生本人向图书馆提交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相关信息,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7.本次学位审核时间为12月13日左右,因不能正常答辩或未按时间报送申请学位材料,而影响学位审核,后果自负。

8.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电子版一律发送至liangliangxie@163.com。

八、注意事项

1.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论文的指导,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部将对学位论文最终版本进行随机文字复制比抽检,抽检结果将影响学位授予。

2.根据《安徽省学位办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皖学位办〔2014〕4号)、《 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评估办法》(校研字〔2017〕12号)文件,本次毕业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将开展事后抽查,抽查重点是双盲评审中评阅成绩偏低的学位论文。抽查的结果将作为学位点合格评估、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招生计划分配等事项的依据。

3.所有填写的学位材料一律用黑色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

4.论文封面、内容及书写格式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请务必在封面的右上角注明中图法分类号。

5.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相关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和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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