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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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全日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专业实践环节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了解学位论文研究进展和专业实践开展情况,学校将启动2018级全日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专业实践检查考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级全日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根据《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暂行办法》(研字〔2016〕19号),各学院应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中期检查小组,认真组织开展本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检查时间:中期检查工作应于2020年1月1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安排。

2.检查内容

(1)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情况;

(2)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

(3)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预计完成时间;

(4)学位授予条件中规定的学术成果完成情况。

3.检查程序

(1)各学院于2020年1月5日之前将检查小组名单、具体安排情况报研究生部;

(2)中期检查报告会召开之前,研究生应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保存提交,并联系导师登录系统审核;

(3)2020年2月14日之前各学院应将《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均为系统导出打印版)报研究生部。

4.相关要求

(1)对于中期检查认为符合论文计划的可以按论文计划继续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论文进度和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不符者,必须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核表》进行论证说明,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并报研究生部备案,情况严重的需重新开题。

(2)不参加中期检查或未完成中期检查的将暂停下拨下年度的研究生业务经费,并推迟接受学位申请。

二、2018级全日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检查及考核

根据《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研字〔2018〕13号)和2019年5月《关于做好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2018级全日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的检查及考核工作。

1.检查考核时间: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12日。

2.检查内容:

(1)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实践计划表的存档情况。

(2)各相关学院应有专业实践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并需在研究生部备案。(工作方案需包含学院、学位点实践工作指导小组构成、实践目标、实践时间安排、实践基地、实践内容及考核要求、实践的组织、指导与管理等内容)。

(3)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各类记录表、课件、照片、视频等资料的归档情况。

(4)学院应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形成实践工作的书面总结。

(5)对已完成专业实践的同学及时进行考核。

3.相关要求

(1)本次专业实践检查及考核工作是规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

(2)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由实践单位考核和校内考核两部分组成,实践单位考核通过者方可进行校内考核。

(3)请于2020年2月14日之前将专业实践考核表及考核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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