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 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研字〔2017〕28号)、《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校研字〔2017〕9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2020年秋季学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硕士学位申请的程序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2020年春季学期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学位申请具体程序及方式
1.学位论文评审申请:研究生管理系统开放时间定为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5日。
基本操作程序:
(1)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位→学位论文评审管理→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只需提交评审申请,无需在系统提交论文;
(2)学生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后,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导师→学位论文管理→论文评审评语管理,导师根据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审情况,填写导师评语,对是否同意送审论文给出结论。
2.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检测
(1)所有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外审之前必须进行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检测。每篇学位论文提供一次检测和一次补测。
(2)须由导师本人将预审通过后的论文(送审版)电子稿提交给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于11月6日之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部。论文(送审版)电子稿(PDF格式)的名称一律使用“学院名称+学号+姓名”的命名方式。论文(送审版)检测完毕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研究生,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检测结果进行处理。因第一次检测不符合要求,经修改后,需进行第二次检测的论文(送审版),于11月11日提交研究生部检测,仍不符合要求,不予送审。
3.论文送审
研究生学位论文采用双盲评审。论文送审采用网络评审系统进行,研究生部对符合重合百分比检测要求的论文(送审版)将通过评审系统直接上传送审。
4.论文评阅结果反馈
(1)导师要指导和督促研究生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所有返回论文均需填写《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情况审核表》。
(2)专家评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需经导师审阅、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并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申请。专家评审意见均为“同意答辩”的,经导师同意后,直接进行答辩申请。
(3)评阅结果具体依据《 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评估办法》(校研字〔2017〕12号)执行。
5.学位资格审查
(1)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照培养方案对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2)各学院12月1日前将学位申请研究生发表论文学术成果复印件及《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通过线上报送至研究生部。
6.组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在12月8日前完成,论文答辩方式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可以全部采取远程视频答辩的方式,也可以采取现场答辩和远程视频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院确定,学院于答辩前一周将具体答辩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部备案。线下集中答辩需经过校疫情防控领导组审批并报研究生部备案。答辩全过程需要学院录像留存。
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提高问答质量,力戒答辩流于形式。请各学院于答辩前一周,将各学位点的学位论文答辩的委员名单、时间、地点、答辩人员名单发布于学院网页公告,并将此网页链接提供给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将集中公告各学院答辩信息。
7.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必须要上学院教授委员会,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成绩和论文答辩情况全面审核,对学位申请者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定。研究生秘书汇总学位申请材料,并于12月11日前统一交研究生部。本次学位审核时间为12月13日左右,因不能正常答辩或未按时间报送申请学位材料,而影响学位审核,后果自负。
三、学位信息采集
学位信息采集主要用于教育部学位中心的注册年报、教育部学位证书在线认证查询及学位证书打印工作,所有2020年秋季学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需进行学位申请。
1. 填报时间: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10日
2. 基本操作程序: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位→毕业学位→学位申请信息管理
四、学位论文归档
答辩结束后,因归档需要,所有申请人须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系统归档。研究生本人向研究生部提交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及相关信息,学位论文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
1.填报时间: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10日
2. 基本操作程序: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位→学位论文→存档论文文档上传。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论文的指导,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部将对学位论文最终版本进行随机文字复制比抽检,抽检结果将影响学位授予。
2.根据《安徽省学位办关于对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皖学位办〔2014〕4号)、《 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抽查评估办法》(校研字〔2017〕12号)文件,本次毕业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将开展事后抽查,抽查重点是双盲评审中评阅成绩偏低的学位论文。抽查的结果将作为学位点合格评估、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招生计划分配等事项的依据。
3.防疫要求及应急机制:做好答辩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疫情报告制度,特别是校外专家的进校报备工作。做好远程视频答辩的应急预案,答辩过程中应使用稳定的网络和视频会议平台,并准备不同的视频会议系统备用,以防中断等突发情况。如需重新安排时间另行答辩,需及时向研究生部备案。
4.答辩督导工作:在答辩前,各学院需将答辩安排进行公告;答辩过程中严格落实督导制度,特别是视频答辩的督导。各学院应切实履行好相关职责、统筹协调,制定本学院的答辩工作方案,确保答辩质量。成立院级研究生答辩督导小组,严格督导现场答辩和远程视频答辩。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的答辩安排,随机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