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考务工作,根据教学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安排
班级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矩阵理论1、2班 | 1月7日(周四,第十九周) | 6教 |
数理统计1班 | 1月7日(周四,第十九周) | 6教 |
高等工程数学1、2班 | 1月7日(周四,第十九周) | 6教 |
数值分析1、2、3班 | 1月7日(周四,第十九周) | 6教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1、2、3、4、5、6班 | 1月8日(周五,第十九周) | 6教 |
英语精读与听力1班 | 1月11日(周一,第二十周) | 6教 |
科技英语阅读1、2班(学术) | 1月11日(周一,第二十周) | 6教 |
科技英语阅读1、2、3、4、5班(专硕) | 1月11日(周一,第二十周) | 6教 |
实用英语写作1、2班(学术) | 1月12日(周二,第二十周) | 6教 |
实用英语写作1、2、3、4、5班(专硕) | 1月12日(周二,第二十周) | 6教 |
请以上各授课教师于考试前三天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并将考试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学生。监考人员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二、专业课考试安排
各专业课应于课程结束两周之内完成考试考核。请各学院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并务必于考试前一周将考试安排情况报研究生部。
三、有关要求
1.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请于一周内通过系统提交成绩,并打印一份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部,本学期成绩网报截止时间1月24日00:00。同时提交一份纸质成绩到研究生部。
2.公共学位课答卷(完整装订后)交到研究生部留存,专业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试卷及考查材料学院留存。
3.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4.因疫情防控需要,监考教师与学生进入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考场安排座位应保持一定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