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各学院:
根据《 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2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2021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 “三助”助教岗位考核、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2021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考核工作
1. 参加“三助”助教的研究生于聘期结束前向设岗教师提交《 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表》。
2. 设岗教师对研究生“三助”工作予以考核,并在《 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表》上签署意见。
3. 请设岗教师提交《 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表》到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岗位考评表。于3月11日前将《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报研究生部。
二、2020-2021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征集工作
1. 研究生“三助”中助教岗位聘期为一学期。
2. 对照《 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研字〔2014〕14号)文件中的岗位设置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三助”助教岗位。
3.助教岗位由设岗教师或教学单位提交《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
岗位设置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申报的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于3月11日前将岗位设置申请表纸质版(份数见相关岗位设置申请表下方备注)及《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报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