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各学院:
根据《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奖励办法》(校研字[2016]19号)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2021届毕业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1届应届毕业生(委培生除外)
二、推荐指标
学院 | 推荐指标数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电气工程学院 | 2 |
纺织服装学院 | 1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2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6 |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 1 |
数理与金融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1 |
建筑工程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三、申报材料
1.推荐名单汇总表;
2.《 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3. 学院公示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传送至xsgz@ahpu.edu.cn邮箱,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部。
四、评选必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需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优秀毕业研究生相关材料于6月18日报送至研究生部,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