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 研究生“三助”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研字〔2021〕13 号),现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工作和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和“助研”岗位征集与应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考核工作
1. 参加“助教”的研究生于聘期结束前向设岗教师提交《 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表》。
2. 设岗教师对研究生“助教”工作予以考核,并在《 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表》上签署意见。
3.请设岗教师3月4日前提交《 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表》到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岗位考评表。
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和“助研”岗位征集工作
1.对照《 研究生“三助”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文件中的岗位设置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助教”和“助研”岗位。
2.助教岗位由设岗教师或教学单位提交《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到所在学院,由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小组负责岗位的设置和审核。
3. 助研岗位由项目主持人提交《 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到所在学院,由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小组负责岗位的设置和审核。
4. 学院公布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助教”和“助研”应聘岗位。
以上研究生“助教”和“助研”岗位征集工作于3月2日前完成。
三、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和“助研”岗位应聘工作
1. 参加“三助”岗位应聘的研究生填写《 研究生“三助”岗位审批表》,每位研究生只能应聘一个“三助”岗位,本次“助研”岗位的应聘对象为目前仍未应聘“三助”岗位的2021级研究生。
2. 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学院在《 研究生“三助”岗位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3.研究生将“助研”、“助教”审批表报送至各学院;
4.各学院审核;
5.审核通过后,各学院与录用研究生签订《 研究生“三助”岗位协议书》。
以上研究生“三助”岗位应聘工作于3月9日前完成。
四、材料报送
1.《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结果汇总表》纸质版;
2.《 研究生“三助”岗位协议书》纸质版;
3.《 研究生“三助”岗位应聘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
请各学院务必于2022年3月10日下午3点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部(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上述所有表格电子版的文件夹请以“**学院/部门”名称命名,发送到xsgz@ahpu.edu.cn,逾期视作放弃。
联系人:吴老师 、李老师 电话:287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