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68号)精神,为做好项目研究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周期
除高水平导师、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等认定类项目外,其他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项目立项时间以文件印发时间为准。
二、组织填写和提交任务书
1.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需有教材出版、教研论文发表、学科竞赛奖或教学成果奖等相关的可推广性成果,经学院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再组织各项目主持人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附件1),2022年5月9日之前,由学院将任务书(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部。
2.学校拟于2022年5月10日前签章后返回学院,由项目主持人将学校签章的页面扫描后插入任务书相应位置,并于2022年5月11日前上传至校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0363),由学院管理员于2022年5月12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三、中期和结题
1.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将中期检查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2.项目到期后,由学院对照任务书审核后,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者方可结题。
附件2:校级质量工程系统中关于项目中检审核的操作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