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现将期中课程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安排
班级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跨文化交际(英语)1班 | 5月19日(周四,第十三周) | 6教 |
跨文化交际(英语)2班 | 5月19日(周四,第十三周) | 6教 |
跨文化交际(英语)3班 | 5月19日(周四,第十三周) | 6教 |
自然辩证法概论1班 | 5月18日(周三,第十三周) | 6教 |
自然辩证法概论2班 | 5月18日(周三,第十三周) | 6教 |
自然辩证法概论3班 | 5月18日(周三,第十三周) | 6教 |
自然辩证法概论4班 | 5月18日(周三,第十三周) | 6教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班 | 5月18日(周三,第十三周) | 6教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2班 | 5月18日(周三,第十三周) | 6教 |
请以上各课程授课教师于考试前一周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将考试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学生,学生届时可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所在考场等信息。
因疫情原因不能返校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拟安排线上考试(与线下考试同步进行),具体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巡考、考务、监考人员请严格按照考试相关职责,各负其责。
二、专业课考试安排
各专业课应于课程结束两周之内完成考试考核。请各学院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并务必于考试前一周通过系统做好考试安排。
三、有关要求
1.公共课和专业课课程试卷及考查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2.各学院专业课程考试结束后,请研究生秘书提醒授课老师须及时通过系统录入提交,并打印一份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部。
3.本学期所有成绩系统提交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