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2〕4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兼职博导2022年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
一、采集范围
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博士生导师(含未实际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及2022年9月招生的博士生导师。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不需要采集。
二、有关要求
1. 本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中关于博士生导师的数据来源于本次信息采集。学校博士立项单位建设工作中的博士生导师数据也来源于本次信息采集。各相关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导本学院兼职博导认真阅读填报说明(附件1),并严格按照说明中的“指标解释”规定填写相关表格(附件2)。
2. 各相关学院汇总本学院兼职博导的表格,审核后,于9月25日(周日)前报研究生部。联系人:王力超。联系电话:2871436。
研究生部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