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学科建设“龙头”作用,加强学科梯队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高等学校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的通知》(皖教秘科〔2022〕188号)文件精神,决定启动省级高峰培育学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1. 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
根据区域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需求、办学优势以及学科发展特色,凝练若干个支撑本学科发展的方向,推动支撑地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相关的应用型学科建设、应用技术研究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且成效显著。能够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原则上有不少于3年的校企合作经历,且共建效果良好。各申报学科应与市、县政府或企业签订学科共建协议,连续3年(2022-2024年)年均专项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2. 新兴交叉培育学科
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以突出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平台、产出一流成果为目标,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新兴交叉学科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的新兴交叉学科具有新的、明确的研究对象以及需要通过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交叉融合解决的新科学问题和现象;具有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知识和方法体系的发展潜力;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相关学科基础扎实、人才培养条件优良,基本形成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该学科人才有一定规模的迫切需求,并具有稳定的需求发展趋势。各申报学科连续3年(2022-2024年)年均专项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二、遴选方式
1. 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
各申报学科应按要求填写《安徽省高校应用型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申请书》(附件1),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后报省教育厅,学校限报3个学科。报送材料包括与地方政府共建学科的相关支撑材料,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签订的明确支持该学科建设的协议;企业支持的学科建设经费到账情况;学科支持经费预算安排凭证等。
2. 新兴交叉培育学科
各申报学科应按要求填写《安徽省高校新兴交叉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申请书》(附件2),按提纲编写新兴交叉培育学科建设论证报告,学校组织国内外同行专家论证后,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后报省教育厅,学校限报1个学科。
省教育厅将按照“成熟一个、立项一个”的原则,对以上两类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专家评审,根据学科建设基础和社会贡献度,遴选确定立项建设名单。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对于地市政府、企业给予学科专项经费连续3年(2022-2024年)年均不低于8000万元的,直接按Ⅰ类高峰学科培育建设;年均不低于3000万元的,直接按Ⅱ类高峰学科培育建设;年均不低于1000万元的,直接按Ⅲ类高峰学科培育建设。
三、时间安排
1. 9月30日前,研究生部组织有关学科集中培训。
2. 10月7日前,有关学院组织学科完成申报材料的撰写。
3. 10月1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论证。
4. 10月12日前,有关学院组织学科按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定稿。
5. 10月14日前,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审议。
6. 10月15日前,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7. 10月17日前,有关学院组织学科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
8. 10月18日前,学校报送纸质材料至省教育厅。
研究生部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