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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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第一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感谢你报考我校前我校研招办对截止到2022年10129时报考我校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了第一次审核具体审核结果详见附件。正式报名结束后(10月25日后)还将进行次审核,请尚未报名或有信息需要修改的考生及时关注

一、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校验结果

请相关考生仔细查看自己的报考信息,如有填报错误请在报名期间修改后重报,直至校验通过。若修改后还不能通过,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PDF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yjszs@ahpu.edu.cn ,具体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

若网报资格审查未通过,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

若网报资格审查未通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

若网报资格审查未通过,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4.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的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

除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外,还需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5.应届生中非毕业班考生或在读研究生

需提供在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能够提前毕业的证明或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参加考试的证明。

6.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请提供成绩证明盖有公章并在空白处写下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3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证网报信息及所提供的成绩证明真实有效,并保证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结尾处签名和日期)”。

二、报考资格学校审查结果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1.审核结论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仔细对照审核结果和我校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及时改报志愿;若因考生本人填报信息有误,请在正式报名期间更正信息或重新报名;考生也可以按照“一、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校验结果”中要求进行修改或提供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若能满足我校报考条件,请按招生简章中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审核结论为“待审核”的考生,请仔细对照审核结果和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若能满足我校报考条件,请按招生简章中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若考生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导致的,请按照“一、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校验结果”中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明原件照片。

4.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请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应改为定向就业。录取时,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此协议录取后由我校提供,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并上交)。

三、说明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请于10月30日前发到指定邮箱(命名按照“序号+姓名+报名号+《证明材料名称》”),逾期不能提供材料者将不发准考证,研招办将安排专人定期查看邮箱,对提供材料有问题的将邮件回复,请及时查看。

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发放准考证。请不满足我校或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期间及时改报他校或我校其他专业,以免影响考试。

指定邮箱:yjszs@ahpu.edu.cn

联系电话:0553-2871037

  

 附件:(第一批)2023年报考资格审查结果(10.12).pdf

 

研招办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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