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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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创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研究生样板党支部”“研究生党员标兵”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3〕10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不超过1个研究生党支部作为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候选对象;推荐不超过1名研究生党员作为研究生党员标兵候选对象。2022年曾荣获“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

    遴选推荐的研究生党支部,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党支部一般应成立至少2年。

    2.党支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团结凝聚研究生、促进教学科研、提高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生活规范,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学习、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重要表彰,或在党支部书记考核中获得“好”以上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部等荣誉称号;支部或支部成员在思想引领、党建工作、专业学习、服务重大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4.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工作、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党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过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问题。

    (二)研究生党员标兵

    遴选推荐的研究生党员,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 党组织关系在推荐单位的研究生正式党员。

    2.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思想引领、团结带动研究生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

    3. 近三年来,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获评国家奖学金或取得重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重大战略、社会服务、就业创业等方面,特别是在抗击疫情、乡村振兴中有突出表现。

    4. 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研究生样板党支部须提交材料

    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填写党委(党总支)推荐意见(见附件1);《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汇总表》(见附件2);

    2.荣誉证书、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支部工作案例等支撑材料。

    (二)研究生样党员标兵须提交材料

    1.《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填写党委(党总支)推荐意见(见附件3);《研究生党员标兵汇总表》(见附件4);

    2.荣誉证书、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个人成长经历等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学院要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示范性、代表性、典型性,精心准备推荐材料,对推荐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2.各学院须在320日(周午12: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A座1116办公室,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xsgz@ahp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为支部名称+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姓名+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

    党委组织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 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2 研究生样板党支部汇总表.doc.xlsx

    附件3 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doc

    附件4 研究生党员标兵汇总表.xlsx

    附件5 研究生党建“创树”工作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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