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档案归档工作顺利进行,从2023年开始,档案归档工作由各学院组织人员完成,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档案整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整理清单
请各学院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进行材料预整理:
1.《研究生成绩单》(2份):一份转递人事档案,一份归档学校档案室
2.《毕业生登记表》(2份):一份转递人事档案,一份归档学校档案室
3.《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表内应包含“论文答辩记录”答辩表决结果等内容):一份转递人事档案,一份归档学校档案室;
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论证记录表》(1份);
5.《学位论文中期报告》(1份);
6.《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1份);
7.硕士学位论文(2本):须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版论文格式为PDF,通过研究生系统上传归档,上传后不得再撤回更改。电子版须和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论文作者和导师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都要签字。
二、研究生学位档案材料清单
学位档案材料指的是归档在校档案室的部分,须按人立卷,一人一案卷整理。
1.《研究生成绩单》(1份)
2.《毕业生登记表》(1份)
3.《硕士学位申请表》(1份)
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论证记录表》(1份);
5.《学位论文中期报告》(1份);
6.《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1份);
7.硕士学位论文(1本)(另外1本论文单独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寄至北京)。
以上材料不要求装盒,请按照一人一案卷,分别用铁夹子夹好。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组织人员整理相关材料,需要盖章的材料请安排专人统一于6月8-9日(工作时间),到A座12楼1211-1室当场盖章。
2.学位档案按要求整理完毕后,各学院组织人员将学位档案信息录入 档案管理系统,6月20日前录入结束后,将毕业生学位档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到校档案室(图书馆11楼)。
3.成绩单须显示学分全部修满(包括必修环节等),学位档案中的所有材料不得涂改。
4.结业毕业生学位档案由于材料不全,暂时由学院保管,待取得学位后再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归档操作。
研究生部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