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一项常规工作,是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保证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全面了解本学期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和管理,提高教学工作的总体水平,现根据《
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本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九、十周(即10月29日至11月9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包括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纪律及教学效果等。
2、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包括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考试成绩、试卷,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等相关材料的归档情况。
3、2012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及201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准备情况。
4、2010级研究生的论文进展情况。
三、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各学院分管院长、各学位点负责人及研究生秘书组成检查小组,对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对本学院每位授课教师至少听一次课,并召开1-2次在读研究生座谈会,了解研究生课程学习、导师指导及论文进展情况。
2、研究生部抽查:研究生部将参加部分学院(部)组织的检查活动,还将单独组织教学检查活动,如随机听课(包括实验课)、召开研究生座谈会、随访授课教师、专题检查学院研究生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等。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请于11月14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的总结报研究生部。教学检查总结应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形式、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2、对期中教学检查中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对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意义,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认真加以组织实施,务求实效。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1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