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经校长办公室审定,现已公布。第四批校级重点学科将实行目标管理,在建设周期中进行动态调整,滚动发展。为做好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论证。各类校级重点学科要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要组织学科成员对本学科建设目标、任务及落实措施进行论证。校级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和支撑建设学科须3-5名校外专家参与论证,其他校级各类重点学科由学院组织论证。
二、充分调研。进一步加强对本学科领域国内前沿学科和优势学科的调研,科学选择参照系,深入了解参照系人才队伍、主要成果现状,要瞄准省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科学制定建设计划任务指标。
三、学科研究方向设置。校级重点学科研究方向原则上不超过五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研究方向原则上不超过三个,重点扶持学科研究方向原则上不超过两个。
请各重点学科于2014年3月20日之前将论证通过的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报研究生部,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ahwhwhj@sina.com。联系人:王慧娟,联系电话:2871437。
计划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