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校园安全是我们学习、生活和工作的重要保障,研究生同学,应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广大研究生同学应认真学习《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
研究生手册》等有关规定,,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请同学们自觉做到以下各项。
1.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毒、防意外伤害意识,提高自我防范、保护能力。
2.不在宿舍、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公共场所赌博、酗酒、打架斗殴、聚众起哄及其他影响和干扰校园正常生活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
3.不在宿舍内聚餐、喝酒、吸烟、点蜡烛等,不在宿舍内存放酒瓶,燃放鞭炮,使用明火。
4.不在宿舍内打球、溜冰、跳舞、大声喧哗,不使用大功率音箱设备等,不在宿舍内饲养猫、狗等宠物。
5.不在宿舍内私自接线,安装插座;不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饭锅、电热棒、电热毯等违禁电器)。
6.不乱接网线,防止发生火灾等事故时网线掉落影响通行,保障消防通道的顺畅。
7.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数额较大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防止被盗和丢失;不在宿舍内经商,不允许传销人员随便进入宿舍内。
8.在宿舍内讲文明,讲卫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
9.养成健康的上网习惯,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社会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的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
10.外出求职应聘、开展科研及实习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提醒自身增强自我安全意识、不听信不正规广告,谨防上当受骗和人身意外伤害。
11.外出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出入校园时,选择安全性高的交通工具;回家或外出时不乘坐“三无”车辆,最大限度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和意外事故。
12.不到校外无卫生保证的饮食场所用餐,不去无正规营业执照的食品摊铺,并提醒同学及他人注意饮食安全。
13.不在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私自游泳。
14.不私自离校及校外租房居住,未经请假不得晚归、不归,不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15.保护消防设施,对破坏消防设施的立即报告保卫处等有关部门。
16.积极消除本宿舍内的消防隐患。不堆积容易造成消防隐患的废旧物品,对公共区域的消防隐患积极报告保卫处等有关部门。
请广大研究生同学严格遵守,互相提醒,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研究生部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