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5-28 浏览次数: 348

 

各学院(部):

 根据《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和《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和《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2014届毕业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分配指标

1.一等奖学金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1

电气工程学院 1

纺织服装学院 1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1

艺术学院 1

2.二等奖学金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3

电气工程学院 3

纺织服装学院 2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5

管理工程学院 1  

艺术学院 4

数理学院 2

体育学院 2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

(二)报送材料

1.推荐名单;

2.《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表》(电子、纸质各一份);

3.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科研项目证明材料(项目批文或合同书复印件,加盖科技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学术论文复印件。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

(一)推荐指标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  

电气工程学院 2

纺织服装学院 1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3

管理工程学院 1  

艺术学院 2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1   

数理学院 1

人文学院 1

体育学院 1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1

(二)申报材料

1.推荐名单;

2.《 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纸质各一份);

3.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4.科研项目证明材料(项目批文或合同书复印件,加盖科技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学术论文复印件。

三、评选必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于66报送,逾期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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