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的学科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科方向:有明确的学科方向,对推动学科发展、科技进步、促进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学术队伍:有学术造诣高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梯队。
3.科学研究:主持承担有高水平、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的研究项目;已形成有较大影响的学术特色,取得了一定数量且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4.人才培养:培养的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和社会的肯定。
(二)申报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的学科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学科自2009以来曾获得至少2项(含2项)省部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科研奖励。
2.申报学科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中心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社科研究基地)的依托学科。
3.申报学科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在全省高校或全国同类型高校转型发展中具有领先水平且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2014年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立项10项,资助额度为200万元/年/个,建设周期为5年。
三、申报要求
(一)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的学科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以一级学科申报。
(二)符合条件的高校,各校申报均不超过1个。已被遴选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含重点培育学科)、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点的学科,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三)各高校申报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须填写《安徽高校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申报表》,相关支撑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留在学校备查。申报材料须在学校公示无异议。
(四)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请申报高校将申报材料(一式10份,A4纸双面打印)报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与研究生教育处(910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ahxwb62831838@163.com,联系人:李诗争,联系电话:0551-62831838。
安徽高校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