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4年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评审结果已通过校研字〔2014〕13号文件公布。现请各基地负责人认真组织填写《校级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见附件)。《计划任务书》将作为今后中期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也将作为各学院对示范基地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请各基地负责人于2014年10月10日之前将《计划任务书》一式三份报研究生部,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yjs@ahpu.edu.cn。
附件1:
校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一览表.doc
附件2:
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