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5级研究生新生学生证办理工作,现就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 领取空白学生证,填写学生证内芯。各学院在10月12日之前领取学生证内芯,并组织学生统一填写;
2. 学生证盖章、注册。各学院在10月16日之前将填写好的学生证内芯统一交到研究生部培养与管理科进行盖章、注册;
3. 学生证发放。学生证注册后于10月底发放给学生。
二、注意事项
1. 家庭住址栏仅需填到县(市)。火车到站栏根据家庭住址按就近原则填写,不得为空(本市的填“无”),且与家庭住址一致;
2. 各学院应安排专人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统一填写,内芯上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其中证号无需填写,不得擅自更改;
3. 照片一律贴两寸、蓝底、免冠近照;
4. 入学年月:2015年9月,发证日期:2015年10月;
5. 老生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和新生一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