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
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2号)文件要求,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对照《
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研字〔2014〕14号)文件中的岗位设置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三助”助教岗位,岗位聘期为一学期。
2.助教岗位由设岗教师或教学单位提交《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
3.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申报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于2016年2月25日前将岗位设置申请表纸质版盖章(份数见相关岗位设置申请表下方备注)及《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报研究生部。
附件:
研究生 助教 岗位设置申请表.doc
“三助”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