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相关学科:
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是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建设水平和建设效率的重要保证。为大力促进我校学科建设,进一步提升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根据《
重点学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校各类重点学科(校级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学科、校级博士学位授权支撑学科、校重点学科、校重点建设学科和校重点扶持学科)2016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计划的制定以各学科带头人为主要责任人,各方向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共同负责,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审核、把关。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计划的编写工作,形成后将作为学科经费预算划拨、学科年度检查和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各学科应充分研讨、形成共识,并确保按时提交。
二、主要内容
2016年度建设计划主要内容包括:2016年度建设目标、2016年度建设措施、2016年度经费使用计划、2016年度学术交流计划。
三、注意事项
1.建设目标需有刚性指标。
2.请各学院、学科于3月10日前将2016年度《
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任务书》、《重点学科2016年度学术交流计划》两份材料交研究生部,并将电子稿发至电子邮箱:yjs@ahpu.edu.cn。
附件:
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任务书.doc
重点学科2016年度学术交流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