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安排,我校拟于6月正式开始编制毕业生就业派遣计划,并上报省教育厅。为切实做好今年研究生就业派遣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1.已落实就业的毕业生,通知学生将就业协议(白联、蓝联)以及就业证明函(见附件1)等派遣材料收齐后,于6月6日前交至研究生部培养与管理科,当面核验,以便尽早编制就业派遣计划。
2. 6月7-11日,各学院组织毕业生签名确认就业派遣计划。
3. 6月12日,集中处理毕业生确认过程中的就业派遣计划变更信息,形成定稿。
4. 6月12日后研究生部集中编制就业派遣计划,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就业派遣计划变更信息将不再受理,由毕业生自行办理改派手续。
5. 6月12日前,各学院报送未就业毕业生详细信息,具体报送格式和要求见附件2。
二、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原则上派回生源地。如需在芜湖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请自行前往办理。
三、毕业生派遣计划编制工作时间紧张、任务繁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并严格遵照工作进度安排的要求,不拖拉进度,不降低要求。同时要将学校就业派遣工作的安排通知到每位毕业生,特别是目前尚未就业的毕业生,指导并督促他们尽快就业,尽早确定就业派遣去向。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证明函.doc
附件2:未就业毕业生信息采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