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年度毕业生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请通知学生于2016年6月12日将2016年1-6月份门诊看病相关材料整理后汇总,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部。
相关材料:
1、 校医院门诊病历(首诊医院转诊记录)
2、就诊医院门诊病历、各项检查报告单
3、2016年(1-6月份)就诊医院门诊发票(发票整理好后贴在 报销单背面)
(注:本次只审核2016届毕业生校外医院门诊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