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更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第二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20 浏览次数: 310

各学院、学科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下发的《学位中心关于更新专家信息库的函》(学位中心[2016]90号文),为保证专家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解决部分学科专家数量不足的问题,保证各单位各学科在有关评审项目中的参与度,我校将对全部学科相应专家信息库进行更新,为做好我校专家信息库更新第二阶段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专家库填报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人事关系在我校的研究生指导教师,二是本单位兼职导师中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人员;以上均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导师。凡符合上述要求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均可填报。

二、填报内容

为保证专家信息标准的一致性,本次更新涉及的专家信息与原专家库一致,具体请参考《专家信息简况表》(附件1)。报送内容请注意:

1.专家所在学科一般应为近几年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家从事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以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请根据《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含专业学位)》(附件2),该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信息来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二级学科信息及专业学位领域信息仅供本次专家库更新以及本单位学术评审使用。若专家从事的学科涉及多个一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自设二级学科按照向教育部备案的自设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填写。

2.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联系的主要方式,请确保真实有效。

3.“专家编号”一栏不用修改,新增专家请保持为空。

三、工作安排

各学院原专家库数据(excel表)分别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供给相关学科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请各学院在现有专家信息基础上,按照填报范围,对专家信息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并根据《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完成专家信息数据更新。923日前将修改后的电子表格发送至yjs@ahpu.edu.cn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53-2871437

   附件1.专家信息简况表.doc

   附件2.专家库更新学科目录(含专业学位).doc

   附件3.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doc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