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考评和第二学期“三助”助教岗位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0 浏览次数: 1052

各学院:

根据《 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6-2017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 “三助”助教岗位考核、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 “三助”助教岗位考核工作

 1. 参加“三助”助教的研究生于聘期结束前向设岗单位(或教师)提交《 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表》。

 2. 设岗单位(或教师)对研究生“三助”工作予以考核,并在《 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表》上签署意见。

3. 请设岗单位(或教师)提交《 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表》到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岗位考评表。于2月23日前将《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报研究生部。

二、2016-2017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征集工作

1. 研究生“三助”中助教岗位聘期为一学期。

2. 对照《 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研字〔2014〕14号)文件中的岗位设置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三助”助教岗位。

3.助教岗位由设岗教师或教学单位提交《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

岗位设置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申报的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于2月23日前将岗位设置申请表纸质版(份数见相关岗位设置申请表下方备注)及《研究生“三助”助教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报研究生部。

附件:岗位申请表.rar考核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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