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7-06 浏览次数: 1337

各学院、各学位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皖学位办〔2017 〕3号)和《 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校字〔2015〕56号)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请各学院、各学位点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做好2017年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

一、报送材料清单

1.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动态调整实施细则、具体做法、执行情况、调整结果等),一式2份;

2.2017年度拟主动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加盖公章1份);

3.《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加盖公章一式7份);

4.同行专家评议意见,撤销意见和增列意见各1份。

二、报送时间、地点

7月12日前将上述书面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115室;《简况表》PDF格式和WORD格式电子版发送至yjs@ahpu.edu.cn.

  

附件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docx

  附件4:《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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