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
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2018学年第二批研究生“助研”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如下:
1. 研究生“三助”中“助研”岗位聘期按照设岗教师申请的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一学年。
2. 对照《
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研字〔2014〕14号)文件中的岗位设置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助研”岗位。
助研岗位由项目主持人提交《
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到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将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于11月20日前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
附件:
研究生 助研 岗位设置申请表.doc
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