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导师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23 浏览次数: 1681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能力,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  45周岁(含)以下硕士生导师(名单见附件)。

2.各学院分管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院长(副院长)、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

二、培训安排

1.自学

请需参加培训的人员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自学《 研究生导师手册》

2.开班典礼

时间:2018年5月30日(周三)下午2:30—3:00

     校长—刘宁

3.专题报告一:学习十九大,落实导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时间:2018年5月30日(周三)下午3:00—4:30

地点:5教117

主讲人:安徽师范大学—路丙辉

4.专题报告二:经验交流(一)—坚持立德树人,做好一名研究生导师

时间:2018年5月30日(周三)下午4:30—5:30

地点:5教117

主讲人:魏利胜

5.专题报告三:研究生培养—导师的职责与作用发挥

时间:2018年6月13日(周三)下午2:30—4:00

地点:5教117

主讲人:南京理工大学—柏连发

6.专题报告四:我校研究生培养政策解读

时间:2018年6月13日(周三)下午4:00—5:00

地点:5教117

主讲人:王海

7.专题报告五:经验交流(二)—坚持立德树人,做好一名研究生导师

时间:2018年6月13日(周三)下午5:00—5:30

地点:5教117

主讲人:唐铃凤

8.结业典礼

时间:2018年6月13日(周三)下午5:30—6:00

三、培训要求

请各院通知有关导师携带相关学习资料,准时参加培训。根据《 研究生导师培训管理办法》(研字〔2018〕6号)文件要求,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部学科办。凡接受培训的研究生导师,若参加培训时间不足培训规定时间的3/4,视为培训不合格,不予颁发证书,停止招生一年,须参加下一轮岗前培训。

附件: 45周岁(含)以下硕士生导师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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