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保证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及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研究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一、二周(即9月3日至9月16日);18级新生课堂教学检查时间为第三周(即9月17日至9月23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和研究生部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要求各学院由分管院长、各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教学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同时研究生部组成检查小组,就检查内容对各教学单位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1.已开题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
1)根据2018年6月25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于9月12日之前将中期检查总结及《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报告》报研究生部。
2)检查过程中发现论文进度和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不符者,必须填写《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核表》进行论证说明,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并报研究生部备案,情况严重的需重新开题。
2. 根据2018年6月25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7级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设计)开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检查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落实情况; 2017级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相关材料应于9月12日之前报研究生部。
3.教学检查安排。
1)检查上课地点(教室、实验室)的准备及落实情况、学生教材到位情况。
2)检查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备课笔记的编写情况,并于开学后两周内将全部开设课程的教学日历(纸质一份)报研究生部。
3)检查上学期试卷、成绩归档情况,关注学生补考、重修情况,并于9月6之前将所有课程成绩(纸质版)及公共课答卷报研究生部。
4)检查课堂教学情况。
4.检查2017级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前期准备情况。
请各学院以书面形式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于9月27日前送交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