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25 浏览次数: 1001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根据《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8〕11号),现就2018年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的基本要求

1.案例库建设以课程为单位,范围包括我校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培养方案中适宜采用案例教学的专业课程,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进行建设。

2.教学案例素材应根据所依托的专业学位的特点,以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为导向,关注且满足社会及行业工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需求,并符合典型性、客观性、创新性、启发性和系统性等要求。

3. 每个课程案例库应包含10个以上教学案例,原创性案例应占30%以上。案例可以是综合课程案例(指涉及多门课程知识的案例)、单一课程案例(指只涉及到某一门课程中多方面教学内容的案例)、知识点案例(指只涉及到某一门课程中某一特定知识内容或知识点的案例)。

二、项目申报条件与评审

(一)项目申报条件

案例库建设的项目申报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鼓励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践导师或行业专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项目申报人及其团队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

(二)项目评审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组织申报。学院推荐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后提交研究生部。

2.材料受理和截止时间:各学院报送材料:《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表》。所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yjs@ahpu.edu.cn。文字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部培养科。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09日,逾期不予受理。

3.2019年元月中下旬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三)资助经费与使用

案例库建设经费开支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鼓励有条件的学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1.学校对于案例库建设项目给予立项经费资助,根据案例库中原创性案例比例、案例数目、教学投入、预算情况、预期成果等内容确定资助额度,每个案例库资助额度一般为2-4万元/项。

2.建设经费分期拨付,立项后拨付7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30%余款。

3.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制作教学案例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 费、素材收集费等。

三、项目建设、管理与验收

1.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自立项之日起,根据主讲课程的内容,从本行业实践中选择和收集相关案例,按照相应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教学案例编写要求进行案例编写,尚无统一规范的专业学位按照《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撰写基本要求》(见附件二)要求进行案例编写。

2.管理与验收

案例库建设采用项目负责人制。研究生部将组织所有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计划任务书检查进度。建设周期结束后,研究生部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通过验收的建设成果,由学校统一集结成册,在相关专业推广共享,逐步推进学校案例库建设,实现案例资源的有效共享,同时将推荐部分优秀教学案例上传到国家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网络平台。

四、其它

1.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联合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共同建立了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各学院专业学位课程任课教师可登陆网址http://ccc.chinadegrees.com.cn注册为案例中心教师会员,查阅相关教学案例。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的立项建设工作,积极鼓励、认真组织本单位老师参与申报。

附件一: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二: 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评审标准及课程案例编写规范.doc

附件三: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已颁布的研究生教学案例编写要求.zip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