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监护人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25 浏览次数: 3533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研究生数据信息核准和监护人信息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在籍(含休学、保留学籍)研究生,在职(档案未转入)研究生除外。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对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的,核准学生学号、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籍状态,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

学生和父母或监护人自愿采集。学生可提前与父母或监护人沟通,确认是否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明确是否需要进行采集。

三、核准和补录方式

核准方式:学生本人登录学信网“学籍查询”核准自己的学号、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学籍状态(https://www.chsi.com.cn/)。

补录方式: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填写《xxx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见附件1),并于2月27日之前反馈给研究生部培养科(电子、纸质各一份)。

四、补录时间

2019年1月25日-2月26日

五、工作要求

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各位同学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规定时间认真核对和补录信息,确保数据信息采集质量。

附件1:xxx学院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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