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增补摸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17 浏览次数: 1772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前做好2020年遴选增补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根据《 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校研字〔2015〕7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增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1.拟申报学术型硕士生导师

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的我校人员,年龄不超过57周岁,其中教授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5岁以下的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称)应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科研水平特别优秀的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可以破格申请。

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应与所申请的学科一致,从事的科研项目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适合做研究生研究课题,有足以保证研究生进行课题研究的经费及必要条件。

申请人近3年(2017年1月—至今)获得的科研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和经费达到《 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遴选条件。

2.拟申报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

申请者为教学、科研、管理等第一线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56周岁,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并获得博士学位的特别优秀教师。

所从事的研究方向应与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一致,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能独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主持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应用型课题,具有较丰富的相关行业实践经验,有产学研合作研究的经历,有适合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和支撑研究生培养的科研经费。

申请人近3年(2017年1月—至今)获得的科研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和经费达到《 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只需填报《 拟申报导师基本信息表》和《 拟申报导师科研项目情况表》交相关学院。

2.学院初审后,将以上两个表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ahpu.edu.cn,另烦请学院提醒老师们严格按参考格式填写表格。

3.个人的申请材料附件留学院备查。

4.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 

联系人:刘宏建,孙道明 2871436

附件1: 拟申报硕士导师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2: 拟申报硕士导师科研项目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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