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立项单位建设与第五轮学科评估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10 浏览次数: 195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2020年学科科研人才第一次联席会议暨博士立项建设推进会的会议精神和《 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方案》(校学科字〔2020〕2号)要求,现就博士立项单位建设和第五轮学科评估相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立项建设

1. 根据博士立项方案,由人事处牵头召开生师比与博士比专项组会议,由科技处牵头召开师均经费专项组会议,由财务处牵头召开生均经费专项组会议,由研究生部牵头召开综合建设专项组会议,逐一梳理短板,列出问题清单,建立专项建设工作台账,制定各专项建设季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举措及时间表和路线图,并确定1名联络员,由牵头部门于6月25日前将工作计划和联络员名单报研究生部。

2. 根据博士立项建设的需要,由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牵头,联合办公室、财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研究生部、教务处等部门成立“数据中心”,统一采集数据和集中填报《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报表》《高等学校社科统计报表》,确保数据科学、准确、一致。

3. 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研究生部、社会合作处、人事处、科技处、财务处、教务处、各学院要根据方案中外联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外联任务。

4. 各专项工作组、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围绕博士立项建设与一流学科建设按方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定期调度制度。

二、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

1. 各重点突破学科和重点关注学科根据学校学科评估工作方案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必须列出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各支撑学科(捆绑参评)根据学校评估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对任务清单不做要求。工作方案、任务清单、时间表等相关材料(纸质盖章)于6月18日前交研究生部备案。

2. 以下3个方面的材料于6月30日前,纸质版盖章交研究生部。

(1)各参评学科填写的学科评估简况表、在校生与用人单位联系信息表。

(2)由宣传部牵头,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处、教师工作部、学工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协助,围绕学校立德树人、思想政治教育的措施及成效,课程思政的措施及成效等方面撰写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成效专题报告。

(3)图书馆从思政教育图书准备情况、服务师生措施及成效方面介绍图书馆服务学科建设情况专题报告。

3. 6月25日前和7月15日前,分别组织两次次汇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重点突破学科和关注学科要邀请专家尤其是评议组专家对材料进行论证,不断修改和完善。

                          研究生部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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